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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第一條 政策目的與適用範圍
天晴財稅記帳士事務所(以下稱「本所」)重視個人資料與客戶業務資料之保護,並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記帳士法、稅捐、商業會計、洗錢防制及其他適用法令,制定本隱私權政策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以下稱「本政策」)。
本政策適用於本所官方網站 www.tqcpb.com、網站聯絡表單、電子郵件、電話、通訊軟體、面談、文件傳輸、雲端或數位協作工具,以及本所提供諮詢、報價、案件評估與受委任服務時所進行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第三方網站、平台、通訊服務或外部連結,由各該第三方依其自行制定之隱私權政策負責,不屬於本政策直接適用範圍。
您主動向本所提供個人資料前,應先閱讀本政策。依法須另行取得書面、明確或單獨同意之情形,本所將另行取得,不以本政策取代法令要求之同意程序。
第二條 個人資料蒐集者
蒐集者資料如下:
名稱: 天晴財稅記帳士事務所
負責聯絡人: 記帳士何小姐
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612 號 4 樓
電話: 0928-223-328
電子郵件: tqing.cpb@gmail.com
臺北市記帳士公會會籍編號: 01809
第三條 蒐集個人資料之法律依據及特定目的
本所將於法令允許及業務必要範圍內,基於下列一項或多項法律依據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一、履行法定義務或遵守主管機關要求。
二、與當事人間具有契約、類似契約、委任或締約前之聯繫關係。
三、經當事人依法表示同意。
四、資料由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已由合法來源公開。
五、為維護本所、當事人或第三人合法權益所必要,且未逾越合理範圍。
六、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或適用法令明定之合法事由。
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目的包括:
回覆諮詢、安排聯絡、確認需求及提供初步說明。
進行客戶身分、代理權限、利益衝突、案件適格性、風險與法令遵循審查。
提供報價、服務建議、締結、管理及履行委任或服務契約。
辦理公司、商業、營業、變更、停業、復業、註銷及其他登記事務。
辦理記帳、帳務處理、商業會計、稅務申報、稅務諮詢、扣繳、電子發票及相關業務。
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及相關申報或協助事項。
進行帳務核對、費用請款、收付款管理、催收、退款、申訴與爭議處理。
向政府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平台業者或其他依法有權之單位提出申請、申報、查詢或回覆。
履行洗錢防制、打擊資恐、客戶審查、實質受益人辨識、紀錄保存及其他適用之法令義務。
維護網站、資訊系統、雲端資料、帳號、文件傳輸與資訊安全,防止詐欺、濫用、未授權存取或其他違法行為。
進行內部管理、稽核、風險控管、品質管理、統計分析及服務改善。
保存交易、往來、委任、同意、通知及履約證明。
經您另行同意或法令允許時,提供財稅法規、活動、服務或相關資訊。
其他與本所合法執業及登記業務直接相關之目的。
如採用法務部公告之特定目的代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040、063、069、090、095、104、119、129、135、136、137、157、181、182,以及與實際受託業務相符之其他特定目的。
第四條 可能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所依實際諮詢、案件或受委任服務需要,可能蒐集下列資料:
一、身分及聯絡資料
姓名、公司或商號名稱、職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聯絡地址、所在縣市、通訊帳號、簽名、印鑑、代理人或聯絡窗口資料。
二、身分證明及登記資料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護照號碼、出生日期、戶籍或通訊地址、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負責人、股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實質受益人、授權書、公司章程、登記文件、證照及其他身分或資格證明。
三、財務、帳務及稅務資料
收入、支出、資產、負債、投資、借貸、銀行帳戶、收付款、發票、收據、憑證、帳簿、財務報表、薪資、扣繳、申報、稅籍、稅額、平台交易、電商銷售、境內外所得、外幣交易及其他會計或稅務資料。
四、勞健保與人事資料
員工或眷屬身分資料、到職離職日期、薪資、投保級距、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扣繳及其他依法辦理申報所需資料。
五、案件、契約及通訊資料
諮詢內容、服務需求、委任事項、報價、契約、附件、電子郵件、通訊軟體訊息、會議紀要、文件交付紀錄、案件處理進度、申訴、爭議及客服往來內容。
六、網站及資訊設備資料
網際網路協定位置、裝置類型、作業系統、瀏覽器類型、瀏覽或操作時間、來源頁面、錯誤紀錄、系統日誌、Cookie、工作階段識別碼及其他維持網站安全與正常運作所需之技術資料。
七、依法或個案必要之其他資料
主管機關要求、受委任事項所需,或為履行法定義務、證明權利義務關係及處理爭議所必要之其他資料。
本所原則上不透過一般網站聯絡表單要求您提供網路銀行密碼、金融卡密碼、信用卡安全碼、一次性驗證碼、憑證私鑰、完整憑證密碼或其他足以直接控制帳戶之資料。未經本所另行指定安全管道及說明必要性前,請勿透過一般表單或未加密電子郵件傳送前述資料。
第五條 個人資料來源
本所可能自下列來源取得個人資料:
您本人直接提供。
您所屬公司、雇主、受僱人、代理人、受任人、合作夥伴或其他經合法授權之人提供。
政府機關、主管機關、公開登記資料庫或依法公開之來源。
本所受託之資訊、雲端、通訊、文件、會計、申報或其他服務提供者。
依法得合法取得個人資料之其他來源。
如個人資料並非由本人直接提供,本所將於法令要求範圍內,向當事人告知資料來源及相關事項;法令允許免為告知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利用期間
僅進行諮詢而未成立委任者: 原則上自最後一次實質聯繫日起保存三年。
已成立或曾成立委任關係者: 保存至委任或服務關係終止後,依稅捐、會計、記帳士、洗錢防制、契約、爭議處理及其他適用法令所要求之期間為止。
涉及未結案件、申訴、調查、行政程序、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者: 保存至相關程序確定終結及權利行使期間屆滿為止。
依法取得行銷同意者: 保存至您撤回同意、表示拒絕,或本所停止相關行銷活動為止。
資訊安全、系統日誌及備份資料: 依合理之資安、稽核、備份及資料汰換週期保存。
法令要求較長期間、為保護重大合法權益或證明履約事實確有必要者,本所得於必要範圍內延長保存。
特定目的消失、保存期限屆滿,且無法定或業務必要之保存事由時,本所將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停止利用。
二、利用地區
原則上於中華民國境內利用。
因採用雲端、電子郵件、網站主機、資安、備份、通訊或其他受託服務,而有跨境處理或國際傳輸必要時,利用地區可能包括相關服務商或其受託處理者之資料中心所在地。本所將依適用法令進行告知、採取合理保護措施,並對受託者進行必要監督。
三、利用對象
個人資料可能於必要範圍內提供或揭露予:
本所負責人、受僱人員、合作人員及經授權處理案件之人員。
網站主機、雲端儲存、電子郵件、通訊、表單、驗證碼、資訊安全、備份、文件管理、會計、電子發票、金流、物流或其他受託服務商。
稅捐、公司、商業、勞工、健保、金融、司法、警察、調查或其他依法有權之政府機關。
銀行、金融機構、保險機構、電子發票平台、交易平台或依法辦理案件所需之單位。
經您授權之代理人、公司、雇主、合作夥伴、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為處理爭議、保險、法律責任、稽核或風險管理所必要之專業人士或機構。
本所依法進行業務讓與、合併、重組或承接時之合法承受人。
其他經您同意或法令允許之對象。
四、利用方式
本所得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透過紙本、電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網站、雲端、資訊系統、資料庫、政府申報系統、應用程式介面、文件傳輸或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比對、計算、分析、輸出、傳送、刪除及其他必要之處理或利用。
第七條 委外處理及資料揭露
本所不以出售或交換個人資料作為營業模式。
為完成諮詢、履行委任、維護資訊安全或遵守法令,本所得在必要範圍內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資料,並將依適用法令對受託者之處理範圍、安全措施、保密義務、再委託及資料返還或刪除等事項進行合理監督。
下列情形不視為未經授權之任意揭露:
為履行您所要求或委任之服務所必要。
依法令、法院裁定、主管機關命令或合法調查要求必須提供。
為防止詐欺、犯罪、資安事故或他人重大權益受損所必要。
為主張、防禦或保全本所合法權利所必要。
經您或資料當事人合法授權。
其他法令允許之情形。
第八條 Cookie、系統紀錄及第三方技術
本網站可能使用維持網站運作、表單送出、防止濫用、驗證使用者、資訊安全或保存工作階段所必要之 Cookie、系統紀錄及類似技術。
如本所使用非必要之流量分析、廣告、再行銷、社群嵌入、第三方影片、地圖、線上客服或其他第三方服務,本所將依實際配置更新本政策,並於法令要求時提供選擇或取得同意。
您可透過瀏覽器設定限制或刪除 Cookie,但部分網站功能可能因此無法正常使用。第三方服務商可能依其自身政策蒐集技術資料,本所無法控制其超出本所委託範圍之獨立處理行為。
第九條 資料正確性及提供第三人資料之責任
您應確保所提供資料真實、正確、完整、合法且為最新資料,並於資料變更時主動通知本所。
如您向本所提供員工、眷屬、股東、負責人、客戶、供應商或其他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您確認:
您具有合法提供及授權本所處理該資料之權限。
您已依法向該第三人完成必要告知或取得必要同意。
所提供資料未侵害第三人權利,亦未違反契約、保密或其他法令義務。
因您無權提供第三人資料、提供不實或違法資料,或未完成必要告知及授權,而致本所受有第三人請求、調查、訴訟或其他損害者,您應於可歸責於您且法律允許之範圍內,負擔本所因此所受之損害及必要費用。
第十條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
您得依法向本所行使下列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
請求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
對以同意為依據之處理撤回同意。
拒絕接受行銷資訊。
您可透過本政策第二條所列電話或電子郵件提出申請。本所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足以確認本人或合法代理權之資料,並得依法酌收製給複製本之必要成本費用。
如有法令規定、執行業務所必須、妨害本所或第三人重大權益、資料應依法保存,或其他依法得拒絕、限制、延後刪除或停止處理之事由,本所得依法不予同意,並於法令要求範圍內說明理由。
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已依法進行之處理;如該資料為提供服務所必要,撤回、停止利用或刪除資料可能導致本所無法繼續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
第十一條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但如拒絕提供、提供不完整、錯誤、逾期或無法驗證之資料,本所可能無法:
回覆諮詢或與您聯絡。
確認身分、代理權、需求或案件風險。
提供正確報價或評估是否承接案件。
締結、履行或繼續履行委任或服務契約。
完成登記、申報、記帳、稅務、電子發票、勞健保或其他受委任事項。
遵守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
拒絕提供非必要之行銷同意,不影響您接受諮詢、報價或其他主要服務之權益。
第十二條 資訊安全及資料事故
本所將依資料性質、處理目的、風險及可合理取得之技術,採取適當之組織、權限、保密、存取控制、備份、加密、設備、委外監督及其他安全維護措施。
網際網路、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及雲端服務均存在無法完全排除之技術或第三人風險,本所不保證任何傳輸或儲存方式絕對不會發生中斷、攻擊、誤送或未授權存取。但本所不因此免除依法應負之安全維護、通報、通知及事故處理義務。
發生個人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洩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時,本所將依法採取控制、調查、補救、紀錄、通知及通報措施。
第十三條 未成年人資料
本網站及本所專業服務主要面向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公司及商業組織。
未滿十八歲或依法受監護、輔助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有權代理人協助提供資料或完成必要同意。若本所發現資料係未經合法代理人授權而提供,得停止處理或要求補正。
第十四條 第三方網站及外部連結
本網站可能提供政府機關、公會、社群、地圖、平台或其他第三方網站連結。該等網站之內容、安全性、Cookie、資料蒐集及隱私措施,均由各該第三方自行負責。
您離開本網站後,應另行查閱第三方之隱私權政策與使用條款。本所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不就第三方網站之獨立行為或資料處理負責。
第十五條 政策修改
本所得因法令、主管機關要求、服務內容、資訊系統、委外廠商或風險管理需要,修改本政策。
修改後之政策將公布於本網站並標示生效日期。涉及重大變更或依法須重新取得同意者,本所將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通訊訊息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依法取得必要同意。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您另行同意外,修改內容不溯及既往減損您已依法取得之權利。
第十六條 準據法、管轄及條款效力
本政策之解釋及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
因本政策或個人資料處理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以誠信方式協議處理;如須訴訟,除法律另有專屬或強制管轄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政策任一條款經認定全部或部分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該條款應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以最接近原有合法目的之方式解釋或調整。
第十七條 聯絡方式
如您對本政策、個人資料處理或權利行使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天晴財稅記帳士事務所
電話:0928-223-328
電子郵件:tqing.cpb@gmail.com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612 號 4 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