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網站資訊聲明暨使用條款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網站由天晴財稅記帳士事務所(以下稱「本所」)營運。
本網站資訊聲明暨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適用於您對本網站之瀏覽、搜尋、使用、表單提交、文件下載及其他網站功能之使用。
網站提供勾選確認機制時,您提交表單、下載資料或使用相關功能,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依法另須書面、明確或單獨同意之事項,仍應依個別程序辦理。
第二條 網站資訊之性質
本網站所刊載之文章、常見問題、流程、說明、試算、圖表、下載文件、案例、新聞、法規摘要及其他內容,僅供一般資訊、教育與服務介紹之用。
除本所另以書面明確表示外,網站內容:
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個人或企業之稅務、會計、法律、投資、勞動、人事、保險或其他專業意見。
不構成申報、登記、代理、簽證、查核、保證或承諾。
不得取代依個案事實、完整文件、交易安排及最新法令所作之正式判斷。
不應作為進行重大交易、申報、組織重整、投資、解僱、跨境安排或其他決策之唯一依據。
使用者應就具體案件另行取得個別評估及正式書面意見。
第三條 不因網站使用而成立委任關係
單純瀏覽網站、撥打電話、寄送電子郵件、加入通訊帳號、提交聯絡表單、接收自動回覆、交換初步資訊、取得概略報價或進行初步討論,均不當然成立委任、代理、顧問、保證、信賴或其他專業服務關係。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委任關係原則上須於下列條件完成後始成立:
本所以書面或可供保存之電子方式明確表示承接。
雙方確認服務範圍、費用、責任分工及必要條件。
完成依法或本所要求之委任書、契約、授權及身分確認程序。
本所已取得辦理案件所需之完整資料及文件。
依約應預付之費用已完成支付。
在正式成立委任關係前,本所得依案件性質、工作量、利益衝突、專業範圍、法令遵循、風險或其他合理考量,決定是否承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無義務說明未承接理由。
第四條 本所業務範圍及排除事項
本所得依法及依實際委任內容,辦理或協助辦理:
公司、商業及相關登記事項。
各項稅捐申報及申請事項。
稅務諮詢。
商業會計、記帳及帳務處理事項。
電子發票、扣繳、勞健保及其他依法得辦理之相關事項。
除依法取得相應資格或另由合格專業人員承辦外,本所服務不包括:
稅捐查核簽證申報。
財務報表查核、核閱或簽證。
訴願、行政訴訟或法院訴訟代理。
律師依法專屬之法律代理或法律業務。
投資績效、融資、貸款、政府核准、稅負結果或案件結果之保證。
其他依法應由會計師、律師、地政士、保險代理人、證券投資顧問或特定資格人員辦理之事項。
網站所使用之「財務報表」、「稅務諮詢」、「創業諮詢」或類似用語,均應依記帳士法及個別委任範圍解釋,不表示本所提供依法須由其他特定資格人員辦理之簽證或專屬業務。
第五條 資訊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本所將合理維護網站內容,但不保證所有資訊於任何時間均完整、正確、即時、無誤、適合所有個案或持續可供使用。
法令、函釋、行政實務、申報格式、稅率、門檻、期限、主管機關見解及系統流程可能隨時變更。網站內容未即時更新,不代表原有內容仍適用於您的案件。
涉及申報、登記、稅額、期限、資格、罰則或權利義務之事項,應以:
當時有效之法令及主管機關正式公告。
主管機關對個案所作之正式決定。
雙方正式委任範圍。
本所依完整資料提供之個案書面意見。
為最終判斷依據。
第六條 使用者及委任人之資料義務
使用者或委任人應負責:
提供真實、完整、正確、合法及最新之資料與文件。
於本所通知或約定期限內完成補件、確認、簽名、用印、授權及付款。
主動揭露可能影響判斷之交易、關係人、境外收入、平台收入、歷史申報、欠稅、裁罰、訴訟或其他重要事實。
保留依法應自行保存之原始帳冊、憑證、契約及其他文件。
檢查本所交付之申報書、登記文件、報表、計算結果及其他文件,並於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
確保其提供第三人資料、文件、印章、憑證或授權具有合法權源。
維護電子郵件、電話、通訊帳號及收件地址之正確與可用性。
對自身商業決策、資金安排、契約交易及依法應履行之義務負最終責任。
本所得依委任人所提供之資料及合理可得資訊進行作業,除另有書面約定或有明顯異常外,無義務主動查證所有資料之真實性、完整性或商業實質。
因資料錯誤、遺漏、虛偽、逾期、隱匿、前後矛盾、未經授權或未依指示提供,而產生之補稅、罰鍰、滯納金、利息、退件、延誤或其他結果,應由可歸責之提供者負責。
第七條 案件期限及文件送達
網站、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聯絡表單顯示「已送出」、「已寄送」、「已讀取」或系統自動回覆,不代表:
本所已正式承接案件。
本所已確認資料完整。
本所已接受特定期限。
文件已完成申報、登記、送件或送達主管機關。
案件已獲主管機關核准。
本所已確認訊息內容無誤或附件可正常開啟。
特定案件期限,僅於本所取得完整資料、必要授權、應付費用及其他辦理條件,並以書面或可供保存之電子方式確認後,始視為本所已接受安排。
使用者如於法定期限前始提供資料,應自行承擔本所可能無法及時辦理之風險。本所未明確回覆承接或確認期限,不得視為默示接受。
第八條 主管機關及第三方決定
登記、申報、核准、退稅、補稅、罰鍰、查核、融資、開戶、電子發票、平台審查、保險、勞健保及其他案件之最終決定,可能由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平台業者、保險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作成。
本所無法控制第三方之處理時間、審查標準、系統狀況、行政裁量或法令解釋,亦不保證:
申請必然核准。
特定稅務處理必然獲主管機關接受。
案件可於特定日期完成。
使用者不會被要求補件、說明、查核、補稅或裁罰。
可取得特定節稅、退稅、貸款、補助或其他經濟結果。
本所提供之估算、時程或初步判斷,均可能因資料、法令、主管機關意見或第三方行為而調整。
第九條 違法、不實及高風險案件
本所不接受或協助任何涉及下列情形之案件:
不實記帳、隱匿收入或虛列成本費用。
虛開、買賣或不實使用發票、憑證。
逃漏稅捐、洗錢、資恐、詐欺或其他違法行為。
偽造、變造、冒用或未經授權使用文件、印章、身分或憑證。
拒絕提供依法或辦理案件所必要之資料。
要求本所違反專業義務、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
其他足以使本所承擔不合理法律、聲譽、資訊安全或專業風險之情形。
本所得依法進行身分、代理權、實質受益人、資金或交易風險之確認。
如發現前述情形,本所得依契約及法令要求補正、拒絕承接、暫停非緊急作業、終止服務、保存紀錄、向主管機關說明、依法通報或提供資料。法律禁止告知通報或調查內容時,本所得不向相關人員說明。
第十條 第三方連結及外部服務
本網站可能提供政府、公會、社群、地圖、雲端、平台、下載網站或其他第三方連結與服務。
連結僅為便利使用者,不代表本所保證、推薦、背書、控制或承擔該第三方之內容、產品、服務、安全性、可用性、隱私措施或交易結果。
使用者與第三方間所成立之關係,由使用者與第三方自行負責。本所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不就第三方網站或服務造成之損害負責。
第十一條 下載文件及範本
本網站提供之表單、清單、範本、試算或下載文件,僅供一般參考。
使用前應確認:
是否為主管機關目前有效之版本。
是否符合個案事實及申請目的。
是否須由特定資格人員簽署或辦理。
是否須附加其他文件、說明或授權。
因使用過期、錯誤、不完整或不適用之下載文件所產生之結果,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可歸責於本所之故意、重大過失外,本所不負責。
第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之名稱、商標、文字、文章、圖像、照片、圖表、影片、音訊、版面、視覺設計、表單、資料庫、程式、原始碼及其他內容,除另有標示外,均由本所享有或已取得合法授權。
未經本所事前書面同意,不得:
重製、修改、改作、公開傳輸、散布、出版或商業利用。
擷取大量內容、建立鏡像網站或重新建置資料庫。
使用爬蟲、機器人、自動化工具大量抓取或規避技術限制。
將內容用於商業性資料集、模型訓練、內容轉售或競爭服務。
移除權利標示、冒用本所名稱或使他人誤認與本所有合作、授權或背書關係。
以框架、嵌入或其他方式造成內容來源混淆。
一般搜尋引擎依本所公開技術設定進行之正常索引,以及法律明文允許之合理使用,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禁止使用行為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網站從事:
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
冒用他人身分、提交不實資料或未經授權之文件。
散布惡意程式、垃圾訊息、釣魚內容或攻擊網站。
未經授權存取系統、資料庫、帳號或其他使用者資料。
干擾網站、伺服器、網路、驗證碼或安全機制。
大量、自動或異常提交表單、抓取資料或消耗系統資源。
其他可能使本所、客戶、網站或第三人受損之行為。
本所得對疑似違法、濫用或資安風險行為採取限制、封鎖、保存紀錄、移除內容、停止服務、法律追訴或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
第十四條 網站可用性及服務變更
本所得基於維護、更新、資安、法令、設備、營運或其他需要,隨時調整、暫停、限制或終止網站全部或部分內容與功能。
本所不保證網站永不中斷、無錯誤、無惡意程式、無第三人攻擊或與所有設備及瀏覽器相容。
因網路、電信、主機、雲端、設備故障、停電、天然災害、政府行為、第三方服務中斷、駭客攻擊或其他非本所可合理控制之事由造成之中斷或資料延遲,本所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不負責。
第十五條 保密及資料傳輸
本所將依記帳士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委任契約及適用法令處理客戶資料與業務秘密。
但一般電子郵件、網站表單或通訊軟體並非絕對安全或端對端加密之專業文件傳輸管道。使用者不應在未經本所指定安全方式前,傳送足以直接控制金融帳戶、憑證或資訊系統之密碼、私鑰、一次性驗證碼或其他高風險資料。
使用者在正式委任成立前向本所提供資料,不因此成立律師與當事人特權、會計師簽證關係或其他法律未規定之特權關係;本所仍將依本政策及適用法令處理所取得之個人資料。
第十六條 責任限制
本條主要適用於免費網站資訊、網站功能及正式委任成立前之一般聯繫。已成立委任關係之專業服務責任,應依正式委任契約及強制法令另行判斷。
除因本所故意或重大過失、法律明文不得限制或免除之責任,或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令不得排除之情形外,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所不因下列事項負損害賠償責任:
使用者信賴網站一般資訊所作之決定。
網站內容未即時更新、錯誤、遺漏或不適用個案。
網站中斷、傳輸延遲、訊息遺失、附件損壞或第三人攻擊。
第三方網站、平台、雲端、電信或其他外部服務之行為。
使用者提供錯誤、不完整、逾期、虛假或未經授權之資料。
使用者未依本所通知補件、確認、付款或完成授權。
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平台或其他第三方之審查、裁量或延誤。
不可抗力或非本所可合理控制之事由。
依法仍須負責時,除強制法令另有規定外,本所之責任以與該事由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且可合理證明之直接、通常損害為範圍,不包括間接、特殊、附帶、懲罰性損害,亦不包括所失利益、商機、營收、預期節稅、資料、信用或聲譽損失。
第十七條 使用者之賠償責任
因使用者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條款、提供不實或違法資料、侵害第三人權利、未取得合法授權、濫用網站或從事違法行為,致本所遭受第三人請求、訴訟、調查或其他損害者,使用者應於可歸責於其且法律允許之範圍內,賠償本所依法得請求之損害及合理必要費用。
本條不排除本所依法得採取之停止服務、證據保全、假處分、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
第十八條 電子紀錄及通知
使用者同意,本所依法保存之表單紀錄、電子郵件、通訊紀錄、伺服器時間戳記、登入或操作紀錄、文件版本、付款紀錄及其他電子資料,得作為雙方聯繫、通知、授權、交付及意思表示之證據之一。
前述紀錄不排除任何一方依法提出其他證據或反證之權利。
使用者應維持所提供聯絡資訊之正確與有效;因未更新聯絡資料、信箱容量、垃圾郵件設定、封鎖通訊帳號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而未收到通知,其相關風險由使用者承擔。
第十九條 條款修改
本所得因法令、服務、技術、資訊安全或營運需要修改本條款,修改後將公布於網站並標示生效日期。
重大修改將以合理方式公告。依法須另行取得同意者,本所將另行取得。除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合法約定外,修改內容原則上自生效日起向後適用。
第二十條 準據法、管轄及可分割性
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
因本網站或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以誠信方式協議處理;如須訴訟,除法律另有專屬或強制管轄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條款任一條款全部或部分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該條款應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以最接近原有合法目的之方式解釋或調整。
第二十一條 聯絡方式
天晴財稅記帳士事務所
電話:0928-2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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