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稅務

自媒體創作者注意:網紅課稅新制輔導期至115年6月30日

平台分潤、廣告合作、直播打賞與付費訂閱等收入,都建議檢視是否涉及稅籍登記、營業稅或所得稅申報。

發布日期:2026-06-18最後更新:2026-06-18
網紅課稅自媒體平台分潤營業稅
自媒體收入與稅務申報主視覺

輔導期重點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之課稅作業規範。若創作者過去有平台分潤、廣告合作、付費訂閱、直播打賞或其他網路創作收入,建議在115年6月30日前主動檢視申報情況。

若符合官方公告的輔導期間條件,並在期限前自動向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相關處理仍以主管機關認定、個案資料及實際補報內容為準。

常見需要整理的收入

  • YouTube、Twitch、TikTok 等平台分潤或訂閱收入。
  • Instagram、Threads、Facebook 粉專等圖文社群合作收入。
  • 直播打賞、抖內、團購主佣金或推薦分潤。
  • 品牌置入、廣告合約、接案與顧問性質收入。

創作者可以先準備什麼

  • 整理各平台後台收入報表、撥款紀錄與銀行入帳明細。
  • 保存合作合約、報價單、發票、收據與相關成本費用憑證。
  • 檢視是否達營業稅起徵點,並確認收入性質屬貨物、勞務或所得申報範圍。
  • 若同時有商品銷售、課程、團購或接案收入,建議分項整理,避免日後資料混雜。

天晴提醒

網路交易與平台金流愈來愈容易留下可追溯資料。若不確定平台分潤、合作收入或接案款項要如何整理,可先提供平台報表與收款資料,由專業人員協助釐清申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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